昌宁:纪检监察系统开展“下基层、访群众、查问题、保脱贫”专项行动

发布时间:2018-04-13 08:00:32   来源:保山市纪委

近日,昌宁县纪委县监委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开展纪检监察系统“下基层、访群众、查问题、保脱贫”专项行动,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结合“三转”要求,沉下身子,放下架子,定期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拉家常式谈话,真实了解贫困群众享受政策扶持情况,扎实做好该项工作。

下基层,采取“四定四不一报告”工作法。定人、定时、定村、定量,采取不发通知、不打招呼、不听汇报、不叫陪同的方式深入基层开展走访。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建立下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机制,下基层走访结束后,要求每月23日前定期上报干部下访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表册,确保按时、按量、按质完成走访工作。

访群众,采取“定访+顺访”工作法。基层走访中,对群众的诉求、疑惑,做好政策宣传、教育引导、化解矛盾,争取群众理解支持,提高群众满意度。在开展监督检查、专项纪律检查、明察暗访、执纪审查、巡察巡访、挂包帮扶和下乡开展其他工作过程中,“顺便、顺路”走访群众,广开言路,让群众成为监督执纪的“眼睛”“耳朵”,使“蝇贪蚁腐”无处藏身。

查问题,采取“查找问题+查处问题”工作法。重点发现查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,基层干部涉黑涉恶十类重点问题,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和农村大操大办问题。对下访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,严格按照六项工作机制严肃查处。为保证下访效果理想、发现问题精准,避免“植入”人情,县纪委干部监督室对在下访的纪检监察干部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,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出现失职失责的严肃追究责任,切实保证监督“探头”全覆盖。梳理下访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,发现需由有关部门整改落实的,直接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进行交办督办;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,按程序进行分办,从严从快处置。

保脱贫,采取建立实施“六项制度”工作法。贯彻落实“六项制度”工作方法,即一年两例会制度、一月一报告制度、直查直办制度、发现问题线索制度、通报曝光制度和统筹推进制度。通过细化方案,明确目标,制度保障等方式,确保扶贫工作力度不减,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,保持韧劲善作善成,为昌宁如期脱贫摘帽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。(沈辉)